扬州:你以为头盔戴上就行了? 不!少了这个动作等于白戴

2024-11-02 15:00:13 来源:扬州网

交警现场指导如何正确佩戴头盔。

货车超宽违法上路,被交警查获。  黄静 摄

为有效应对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从今年10月底至2025年2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扬州交警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校”、6座以上小客车、电动自行车等重点车辆,严管严治秋冬季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昨天是专项整治行动第一个全省集中行动日,记者跟随交警直击整治现场。

镜头一:

货车装载集装箱活动房,超宽运输违法上路隐患大

昨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在主城区、各县(市、区)、高速公路共设置了78个整治点,重点针对电动自行车、客车、货车的违法乱象进行执法检查。

上午,记者跟随公安交警来到市区328国道与扬子江南路交叉口的国扬岗,其间交警查处了数起货车超载、超宽运输上路的交通违法行为。上午10点左右,执勤交警发现一辆装载大型集装箱活动房的货车,挤占了整个车道,疑似超宽违法,立即叫停该车。

记者发现,车上装载的庞然大物是一个大型集装箱活动板房,该物品已经超出了货车的车身,存在安全隐患。

驾驶员告诉民警,车上装的是集装箱活动板房。“板房的确超过了货车宽度,但我感觉没什么危险性。”民警当即指出,货车超宽危害不小,一方面会遮挡驾驶员的行车视线,另一方面上路还会挤占其他车道,在会车时容易发生剐蹭。

因货车超宽上路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民警当场对驾驶员作出处罚。

镜头二:

戴上头盔不系“扣”,交警现场教你如何正确佩戴

佩戴头盔不系“扣”,骑行安全打折扣。如今骑行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已经蔚然成风,但是一些驾驶员只戴头盔,不系卡扣,严重降低了头盔的安全防护系数。上午,扬州交警整治行动中,重点对戴头盔不系安全卡扣的驾驶人进行了现场纠正,引导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正确佩戴头盔,保障出行安全。

由于室外下起了蒙蒙细雨,很多穿着雨衣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将头盔简单地扣在头上,并没有系上卡扣。民警手把手教驾驶人正确佩戴头盔,系好头盔安全卡扣,面对面对市民进行安全提醒。“先生,你佩戴头盔的意识非常好,但是一定要将头盔的安全卡扣系牢。”“女士,佩戴安全头盔时,头盔要和头部保持平行,头盔戴好后不能出现左右晃动的情况。”

记者在现场粗略计算,15分钟内,大概有8位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只戴头盔不系卡扣。民警表示,安全头盔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一道重要防线,佩戴头盔不系安全卡扣属于无效佩戴,关键时刻头盔起不到防护作用,因此大家一定要正确佩戴头盔。

整治:

紧盯货车、客车、电动自行车等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路管理大队大队长朱文学介绍,全省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从今年10月底开始,将持续至明年2月底。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整治的重点车辆包括“两客一危一货一校”、6座以上小客车、电动自行车(含电动三四轮车)等,重点时段则是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午后、晚间、凌晨。专项整治行动将聚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涵盖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车辆、校车超员载客、疲劳驾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及“黑校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危化品运输车违反禁限行规定、疲劳驾驶及夜间国省道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货车严重超载、疲劳驾驶、违法停车、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面包车、商务车等6座以上小客车超员载客等违法行为;酒驾醉驾、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含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载人、违法超员、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成年人违规骑乘等违法行为;高速公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超速行驶、不保持安全行车距离、违规变道及车辆发生事故和故障后不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等违法行为。

通讯员 祝隽

记者 黄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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