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的抓紧了这项补贴即将结束
今天
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微信号
发布最新通知公告
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契税补贴
即将结束
还没办的小伙伴
你们可要抓紧了
提醒公告
各位来镇就业创业毕业生:
根据《关于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镇办发﹝2018﹞59号)规定,我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市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国土局、税务局发布《关于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契税补贴的实施细则》(镇人才办﹝2018﹞38号),目前该文件执行已进入尾声,现作如下提示:
一
所购房屋网签时间
该文件规定所购房屋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二手住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在2018年8月10日(含当日)至2023年8月9日(含当日)。
二
政策停止办理时间
根据政策规定,所购商品住房在补贴政策执行期限内已取得商品房初始登记证的,须在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完成办证纳税并申请补贴,因2023年12月30日、12月31日非工作日,因此财政补贴申请受理窗口将于2023年12月29日(含当日)停止办理相关契税补贴申请及登记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同自动放弃补贴,不予补发。
三
若政策期内未取得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按以下要求处置
政策执行期限内房屋未竣工交房的,须在2023年12月29日(含当日)前,携带以下材料至财政补贴发放窗口登记,逾期未办理的,视同自动放弃补贴,不予补发:
1.《高校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人才契税补贴享受资格凭证》
办理地点:镇江市人才办一站式服务窗口(江苏省苏南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内,运河路100号宝塔山十字路口处);
2.《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办理地点: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京口区学府路119-1号);
3.《镇江市“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契税补贴认定通知书》
办理地点: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东路33号);
4.身份证原件;
5.购房合同原件。
办理流程及要求请参考《关于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人才契税补贴的实施细则》(镇人才办﹝2018﹞38号)。
来源:金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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